第254章:各自的人生-《重生一九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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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如此戏剧化,连钟希望和郑曙光都没想到,不过郑曙光还是做到了一个儿子该做的,他打电话让朋友去平京的民政局询问了,果然,苏雯和那男人并没有真正离婚。

    郑曙光也去问了苏雯,如果她想离婚,他会帮她想办法解决,但苏雯自己妥协了,因为那男人答应她只要她不离婚,他就帮她哥哥找关系,争取早日回到平京去,而且她与那男人也生养了一儿一女,孩子还小,完整的家庭对他们比较好。

    郑曙光听到苏雯这么说时就觉得无比讽刺,敢情他和郑曙明都不是她的孩子似的,当初她要跟郑兴华离婚时,可曾替他们想过?罢了,反正身为儿子,他能做的该做的都做了,最后如何选择是她自己的事,如此,他也问心无愧了,而且,好像这么做了对他爸也好一点。

    可能唯一觉得伤心的就是郑曙明了。钟希望给了郑曙明两粒调养的药丸,郑曙明将药丸喂给苏雯吃了,也算是全了他对他妈妈的孝心。苏雯的身体因为有了那两粒药丸的功效,很快便修复了之前因生育而损伤的身体,只是她对那男人不满意的心病估计是难能治好了。

    回去时,郑兴华和郑曙明搭了钟希望和郑曙明的顺风车,并打算跟着他们俩一起回钟刘村看看亲家,毕竟钟希望和郑曙光都结婚十来年了,但郑兴华却还没见过钟爹和钟娘。

    钟希望和郑曙光到达凌镇是在六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六点多钟,郑兴华觉得晚上到钟希望家不好,至少也得将自己洗干净穿戴整齐精神焕发地去见亲家,所以就决定在镇上住一晚。

    钟希望就先将车开到武馆,让郑兴华和郑曙明先在武馆坐会儿,她和郑曙光则回到他们之前住的小院打扫整理一下。

    刘金凤因为自己大弟是当兵的,所以对军人特别尊敬,得知郑兴华是郑曙光父亲时,立马热情地端茶倒水。而她的闺女刘杏儿之前就认识郑曙明,所以就将他带到后院去看她养的小鸟。

    刘杏儿的五官长得像刘金凤,除了眉毛有点稀疏浅淡,眼睛是单眼皮外,鼻子嘴巴长得都很秀巧,因为没有像刘金凤那样吃过苦受过累,所以刘杏儿的皮肤看起来还是挺白挺细的,也是挺清秀的一个小姑娘。

    郑曙明对这个比自己大了几个月的刘杏儿倒是不反感,因为她很活泼,性格像男孩子,说话的声音有点女中音,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叽叽喳喳的吵死人,最重要的是钟希罕也乐意找她玩。

    刘杏儿小心地将自己之前去姥姥家时,在东小山的树上找到的一窝小鸟捧出来给郑曙明看。只见窝里有三只小鸟,听到人的脚步声后就张大嘴巴啾啾叫着,嘴角都带着嫩黄色。郑曙明兴奋而又好奇地看着这些小鸟,之前他跟着钟希罕去东小山时只看到过成年鸟,还用弹弓打过麻雀,但却没亲眼见过雏鸟。

    这时候就见刘杏儿又从盛着柴草的窝棚里拿出一个罐头瓶,里面装着的居然全是菜青虫,都是她在菜地里捉的。她找来两根自制的木棍筷子,从罐头瓶里加出青虫喂给小鸟吃。

    见郑曙明一脸跃跃欲试的模样,刘杏儿很有大姐派头地说道:“来,你也试试看,要小心别伤着小鸟的嘴。”

    郑曙明点点头,接过木棍筷子,小心地夹起一条虫子送进小鸟的嘴巴里。

    “你挺厉害的嘛!我就不行,我手笨,刚开始怎么也夹不进它们的嘴巴里,急得它们嗷嗷叫,我自己也急得满头汗,哈哈哈……”

    郑曙明被刘杏儿夸了,心里很受用,还主动讲解了技巧,刘杏儿虽然现在已经熟练了,但听到郑曙明讲解时才觉得恍然大悟,不由地就拍拍他肩膀:“你真是聪明!”

    刘杏儿正笑着,突然就听到前院传来男女的争执声,她立马站起身就朝前院跑去,甚至都来不及跟郑曙明打声招呼。

    前院,朱大壮醉醺醺站在院子里冲着刘金凤破口大骂,骂的话很难听,因为他见到厅里还坐着个男人,觉得自己被刘金凤戴了绿帽了。自打离婚后他一直没能再娶上媳妇,头几年还跟外村寡妇鬼混,这两年连寡妇都不愿搭理他了,他就开始来缠着刘金凤,仍然以着刘金凤男人的身份自居。

    好在刘金凤始终都没有松口,对他的态度也很强硬,再加上有钟来春帮忙,朱大壮每次也都只敢在大门外骂几句,并不敢做得太过分。不过钟来春也不是一直在镇上,他不在时,朱大壮就打算硬闯,结果被他闺女刘杏儿给一次次打了出来。

    不过,他觉得刘杏儿是他的种,就有养他的义务,无论到哪里都是他占着理,所以他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一次比一次变本加厉,有一回居然拉了村里的几个混混一起过来,刘杏儿虽然跟着钟希望学过武术,后来又跟着钟小妹和钟希罕一起练,但毕竟年龄小,力气有限,对付两个成年男人已经够吃力,三个成年男人同时对付她,她就吃不消了。

    那一次是刘金凤第一次爆发,拿了菜刀就冲着那几个混混砍了过去,那几个混混本以为刘金凤只是吓唬吓唬他们,等到真见血时,他们才害怕了,一边喊着“疯子杀人了”一边急速逃跑了。朱大壮那回也被吓到了,好几个月不敢过来,这回又过来,想来也是借酒壮的胆。

    刘金凤难堪极了,平时朱大壮过来骂她时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但今天,当着郑兴华的面,她觉得内心很煎熬,真的恨不能亲手剁了这遭天杀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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