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说着,便从竹筐里捞了个馍出来,抬手将馍递给了秦轩。 秦轩笑着摆摆手没有接受,大爷也不介意。 自己一屁股坐在一旁吃起了手中的馍。 “大爷,您这身体可真硬朗啊,您老高龄了?” 纵然是在洪荒世界中,人们的身体素质都比较好。 一个头发已经白的差不多的大爷也不能这么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啊。 就这豪放的姿势,万一将骨头磕坏了那可就糟糕了。 “一百七!” 大爷豪放地回答道,馍渣子喷的到处都是。 洪荒之中人的寿命本来就比较长,这大爷又是炼气四段,寿命长些也正常。 可也不至于一百七了身体还这么硬朗啊。 略一思量,秦轩便明白自己差不多已经找到了木灵族所在的位置。 洪荒百科全书中有言,木灵族是最富有生命力的种族。 他们亲近百族,喜爱草木,尤其喜欢孩子和幼崽。 和木灵族亲近,有助于延长寿命,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让身体更加健康。 如此说来,木灵族应该能和百族相处的不错,为什么会选择隐世呢? 这是因为虽然和木灵族待在一起就能获得不小的好处。 和贪婪二字几乎是所有生物的本性。 跟在木灵族身边最多只能延长几十年寿命。 可若是吃了木族的心脏,那可是能够获得木灵族绵长的寿命和充沛的生机。 因此,在一段时间里,忽然就开始了对木灵族的猎杀。 从那以后,较为胆小怕事,又热爱和平的木灵族便选择了隐世。 洪荒之中偶尔会发现一些木族的痕迹,但很少会看到活着的木族了。 “那您的身体可真硬朗!” 虽然心中已经猜测了个七七八八。 可表面上秦轩却丝毫不动声色。 “我们这里人的身体都硬朗,谁让我们这儿是有福之地呢?” 大爷很是骄傲地说道。 看得出来,他应该不知道木灵族的事情。 想来也是,大爷不过炼气期三段罢了,对于很多修炼上的事情恐怕都是模模糊糊的。 和秦轩唠了两句嗑后,大爷便重新下地里去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