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人类幼崽-《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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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头是一片黄沙漫天的土路,在这下车显然是自讨苦吃。

    晏水谣瞬间吃瘪,她扁着嘴抱紧小雪狼: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好气哦!

    作为一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女子,她没再抱怨过赶路时吃的苦。

    只是默默对镜叹息,感慨红颜易逝,这美人总是要承担一些与她美貌成正比的苦难。

    他们又赶了三天路,在夜幕降临前到达一间偏僻冷清的小客栈。

    统共就五间房,里头的老板伙计就占掉两间,幸好平日往来的旅人很少,剩下三间房就给赫兰全包了。

    老板有个五岁的小女儿,晏水谣他们在一楼吃饭时,小姑娘一直盯着桌底下的雪狼瞧,拉住她娘亲衣角小声又兴奋地比划,“修狗勾,毛茸茸!”

    晏水谣看她扎了两根羊角辫,模样可爱,就逗她道,“想来摸摸吗?”

    小丫头不禁逗,晏水谣稍一招呼她就晃晃悠悠跑来了,俯身下去,轻轻捏住小雪狼的两只耳朵。

    如同一个活的毛绒玩具,顿时就把女孩逗的咯咯直笑。

    小雪狼如今也是个成熟的社交工具狼了,它生无可恋地被女孩搂住,听她不停奶声奶气地喊它修狗勾。

    闫斯烨见它一匹纯种的狼活活过成一只狗,还挺解气,转着杯子哼笑一记。

    听到他的嘲笑声,小雪狼整只狼都不好了,非常抑郁地夹紧尾巴缩在桌角。

    客栈老板笑呵呵跟他们闲聊,“几位瞧着气质非凡,像大户人家的公子夫人,怎么会经过我们这种小地方?”

    眼下他们已远离大燕,就没再化妆易容,现在虽穿着朴素低调,但样貌都还是好的。

    “我家相公是读书人,准备去南边拜师求学,想着来年科举考能博一个好名次。”

    晏水谣立马根据他们此时的装束编出一个崭新的故事,“老板你看我夫君这模样,生的水灵灵的,这辈子只会念书,我哪敢放他一个人上路,怕平白被人欺负了去,可不得跟着吗。”

    老板听她这么一带,越看闫斯烨越像个弱不禁风的书生。

    认同地点一点头,“也是,小公子唇红齿白的,一看就是个文气温雅的读书人,这路途漫漫的没人跟着哪能行,当心着了匪徒的道。”

    闫斯烨无奈地听她跟老板唠嗑,半个多月前他还是个坡脚猎户,现在就成了赶考的书生了。

    这丫头不去做胭脂,倒是可以去写话本子,乱七八糟的故事一套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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