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他该呆的地方-《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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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等待片刻,士兵给她拿来一些行军的干粮,晏水谣不挑食,稍微拿清水洗漱下就掰着白饼往嘴里送。

    待她吃到一半,闫斯烨掀帘走入,身上还沾着山中的风尘,艳丽的眼眸轻微向上扬起。

    晏水谣掰饼的动作一顿。

    她能感受到此时的闫斯烨是快活的。

    是那种他在相国府从未有过的畅然与自在。

    哪怕再过几十天他将面对一场避无可避的战争,但他依旧像回到主场的神明,带着足以令人臣服的强大气场。

    天地之下,山水之间,这才是他该呆的地方。

    闫斯烨抬起手,择去她唇上沾的饼屑,轻啧一声,“你睡的倒好,昨夜遇到采花贼了都不知道,心怎么这么大呢?”

    晏水谣听过离谱的,但没听过这么离谱的,她惊奇无比地盯着闫斯烨,“是我理解的那个采花贼吗?”

    “不然呢?”闫斯烨反问她,“还有别的解释吗?”

    她终于回忆起昨晚零星的一点画面,一阵风过后她就特别困倦,像有人在耳边催眠她似的。

    “我说呢!我再爱睡懒觉,也没的睡那么久过,我是被迷晕了吧!”

    她陡然兴奋,“王爷!那个采花大盗呢!他还活着不,我还没见过活的采花贼呢!”

    看她这个有别于一般女子的事后反应,闫斯烨并没太惊讶,只是揉一揉眼眶,“你就一点也不准备担心一下你自己?”

    “有什么可担心的。”她晃着两条腿,继续掰饼吃,“有王爷在,肯定不会让我吃亏。”

    再说她也不是无知少女,真发生点实质性的东西,她身子还能像现在这么干爽?

    她可照过镜子了,身上一处吻痕都没有呢,清白得很!

    这时帐子外传来很轻的一声笑,在清风虫鸣的山谷分外清晰。

    紧随就进来个仙风道骨的清俊公子,气质乍一眼跟闫斯烨有点像,也是一身素净,遗世独立的模样。

    但再一品,又完全不一样。

    闫斯烨是伪病娇,看着苍白病弱,一张小白脸精美得跟神仙似的,风一吹能就能倒,实际是芝麻汤圆,外表白软里面黑的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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